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2008年07月24日
  • 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 政务公开 >
  • 地税简介
  • 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成立。全系统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下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99个旗县市(区)地税局。现有干部职工1.4万人。目前共担负着26项税费的征缴工作,主要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等16个地方税,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5项社会保险费,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等5项社会事业费和政府基金。到2007年末,在地税系统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已达47万户,比1994年增加17万户。
      全区地税机构组建以来,特别是2001年以来,全区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全局,坚持经济税收观,牢固树立和落实“跳出税务看税务,立足全局抓税务”的治税理念,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创新发展为主题,围绕创新、创业、创优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强化税收管理,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了地税事业的全面进步,为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1994年至2007年,全区地税系统共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997.9亿元。全区地税系统2007年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60.5亿元,是1994年的17.4倍。其中,税收收入由1994年的26.5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313.7亿元,年均增长21.3%,社会保险费收入由2000年的35.8亿元增加到2007年的141.3亿元,年均增长21.7%。在税收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全区地方税收对财政的贡献率同步提高,地方税收总量在全国的位次实现了前移。全区地方税收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3年的3.9%提高到2007年的5.2%,提高了1.3个百分点。
      伴随着全区地税事业的发展,地税系统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自治区地税局连续八年获得自治区党委实

    >>下一页<<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 制作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 技术支持:北京佳网科技有限公司
  • 站长信箱:webmaster@nmd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