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19 发布部门:机关党委 字体: 【】 【】 【
 
 
关于印发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4]57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现将《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全区地税系统“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去年全区“解放思想、优化环境”培训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地税系统推进依法治税进程,强化执政为民的新理念,更好地服从、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干部中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的意见》(内党办发[2004]8号)的通知精神,区局党组决定,从现在起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区地税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一次以“执政为民、加快发展”为主题的培训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为民和加快发展意识,使广大干部深刻理解并掌握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科学内涵及其相互之间的辨证关系,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真正解决一些在思想、工作和作风方面存在的不符合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及不利于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培训教育为载体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优化环境”培训教育活动制定的整改措施,继续抓好优化环境工作,为自治区的开放、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范围和对象
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的范围是自治区、盟市(含区局派出机构)、旗县(区)级地税局的领导班子,机关全体干部及基层一线直接为纳税人服务的窗口单位的干部职工,重点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环节干部和窗口服务单位的干部职工。
三、时间和步骤
全区地税系统“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集中半年的时间进行,从3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培训教育活动坚持正面教育,采取边学习、边检查、边改进的方法,循序渐进,逐步展开。具体步骤分为学习动员、学习对照、学习整改、全面总结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15日—4月15日)。
1、动员。各级地税机关都要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要传达、学习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动员,让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开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了解教育活动,统一思想,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自觉性。通过深入系统的思想发动工作,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明确指导思想、基本要求、范围对象、方法措施、具体步骤,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参与这项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培训。在自学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体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把“执政为民、加快发展”作为重要内容来安排。要组织专题进行研讨。学习要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
(二)学习对照阶段(4月16日—6月15日)。
按照“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的要求,对照检查要以查、摆、议、改的方法有序进行。一是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影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政绩观、人才观的问题;二是查找影响树立求真务实精神的问题;三是查找影响发展环境的行政管理服务方面的问题;四是查找税收执法工作中是否依法公平治税,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和社会所担心的问题解决了没有,在税收征管工作中是否存在有税不收、强管强收、多征多收等问题;五是查找各级地税部门是否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当前发展地税工作的重要内容,纳税人的应有权力是否得到尊重;六是优化了的税收环境是否真正形成,开放环境的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等。查摆问题要以自查为主,辅以座谈会、恳谈会、征求意见、行风测评、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要适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支部会议,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学习整改阶段(6月16日—8月15日)。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并公布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措施,并抓好落实工作。
(四)认真总结阶段(8月16日——9月15日)。
在教育活动结束后,各级地税机关要做好总结工作。对成功的做法和经验要认真归纳、提炼;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及时改正和弥补,确保教育活动以严要求、高标准完成。
四、组织领导
“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是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实践行动,是地税建设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此次活动在区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苗银柱同志负总责,自治区地税局党组其他成员协助负责这次活动的组织工作,自治区地税局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处、宣教处,办公室、监察室、税政业务及有关处室配合组成联合工作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
各盟市地税局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制度,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教育培训、学习宣传等工作,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培训教育活动。
五、具体要求
(一)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的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各尽其职,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活动的各项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既要立言,更要立行,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以自己思想和作风的转变,带动干部职工思想和作风的转变。
(二)通过学习教育,全区地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五种”能力。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与地税工作的相关性、密切性和重要性,要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区局党组的要求上来,要把活动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活动方案,并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认真扎实地抓好落实工作。盟市地税局的总体方案、整改措施及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区局机关党委。同时,要随时向区局机关党委报告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简报,以便区局及时掌握全区系统教育活动情况。
(四)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活动的一开始,就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要在抓落实和效果上下功夫。
(五)开展“执政为民、加快发展”培训教育活动,要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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