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举办2004年第一、二期全区地税系统科局级干部任职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8-22 发布部门:培训中心 字体: 【】 【】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区局2004年工作安排和教育培训工作计划,2004年区局拟举办46期科局级干部任职培训班。现将第一、二期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区局统一组织的任职培训及新提任的科局级干部(不含非领导职务),第一期培训对象为乌兰察布盟(包括乌兰察盟)以西各盟市地税局120名科局级干部;第二期培训对象为锡林郭勒盟(包括锡林郭勒盟)以东各盟市地税局100名科局级干部。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期:41327日,地点在内蒙古东部地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赤峰市红山区东郊原钢铁厂北院)。

 

    第二期:51025日,地点在鄂尔多斯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时代意义;

 

    (三)领导学;

 

    (四)行政管理学;

 

    (五)税收信息化讲座;

 

    (六)税制改革讲座;

 

    (七)税法。

 

    四、报到时间

 

    第一期412报到;第二期59报到。

 

    五、有关费用

 

    食宿费每人每天80元,培训费每人120元,教材及资料费每人150元,以上费用报到时一并交齐。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已引起了全国各级组织的高度重视,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区局制定了《2003年—2007年全区地税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的任职培训是《规划》的主要内容。对此,区局党组和领导极为重视此项培训,对培训内容进行了认真审定,并多次指示一定要办好办成功,真正达到转变观念、拓宽知识、开阔眼界、提高素质的目的。各单位在高度重视的基础上,要集中参加任职培训的同志进行动员,提出要求。

 

    (二)参加培训的同志要认真听讲、刻苦学习、服从管理。

 

    (三)各单位要根据参加任职培训同志的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培训时间。

 

    (四)所有提任者必须参加培训,对未参加任职培训的,在试用期满后不得转正。

 

    (五)参加培训的同志要携带第一项培训内容中的单行本、《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定教材《税法》(一)和《税法》(二);其他教材及资料由区局统一购买。另每人携带个人2寸黑白照片两张。

 

    七、联系方式:

 

    区局培训中心:04714342981

 

    赤峰市地税局培训中心:047682247038719494

 

    鄂尔多斯市地税局培训中心:04778533270

 

    内蒙古东部地区党员干部培训中心:04768671700

 

    八、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职务、联系方式分别于410430前电传到赤峰市地税培训中心(传真号:04768224703)和鄂尔多斯市地税局培训中心(传真号:04778533172)。

 

 

 

                         OO四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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