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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 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的通知 内地税纪发[2008]10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大教育”格局,经区局纪检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地税系统开展旨在“展示成果、促进交流、整体推进”的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并遴选活动中的优秀文化成果,整合后参加今年10月份总局组织的廉政文化建设系列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核心,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为抓手,以培育优良党风政风和促进系统风气好转为目标,突出廉洁从政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培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廉洁奉公,弘扬清风正气,增强广大地税人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总体目标 (一)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促进“领导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地税人员积极参与”局面的进一步形成,使广大地税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地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尊廉、崇廉的良好风尚。 (二)通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在坚持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和树立廉政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渗透力。 (三)通过开展廉政文化系列建设活动,促进廉政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努力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阵地,切实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方式和手段,以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品位挖掘廉政文化内涵,加强理论研究与创新,用发展的廉政文体理论指导廉政文化建设的新实践,把廉政文化建设推向更高的平台和更广阔的舞台。 三、组织领导 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次开展的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交流展示活动。要在本级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列入工作议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人力、经费、场所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协调。要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进行动员和宣传。 为做好此项工作,区局成立“地税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白烨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人事处、宣教处、法制处、稽查局、机关党委、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科研所、国际税收研究会、监察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全区地税系统范围内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展示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统筹、协调,对各地活动的开展及时加以指导。 四、系列活动的形式和作品要求 (一)活动形式 1、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各地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展示交流活动,并及时报告区局。区局将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专题调研等工作选择廉政文化建设成交明显的单位,组织现场观摩和交流活动。 2、组织集中展示。拟组织一次地税系统廉政文化成果集中展示活动。 (二)作品要求 1、鲜明的主题思想。 切实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地方税收工作的各个角度描绘和反映自治区地税系统机构组建以来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成果,包括“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的地税职业道德、“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地税工作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地税核心价值理念的确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和荣辱观的树立,廉洁从政和法制纪律教育的加强,广大地税人员反腐倡廉自觉性不断提高等一系列廉政工作的历程和成果。 2、全面的行业特点。 (1)全面反映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面貌。体现地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体现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格局,体现广大地税人员的群众性参与。 (2)展示地税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3)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反映地税工作实践和干部职工参加的喜闻乐见的活动。 (4)显现出加强自身修养、保持健康向上的作风和情趣,并能带来思想启迪、身心愉悦、审美享受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3、应是地税人员创作或参与创作的作品,要有署名。 4、要体现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多样化。体现内容上的广泛性、形式上的多样性;同时突出基层特点,反映地方特色,凸显品牌意识。 5、要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要立足现有条件,勤俭办文化,不铺张浪费。 (三)基本要求 地税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是广大地税人员积极参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各地可不拘形式,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进行展示和交流。 为便于区局在各地展示廉政文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组织集中展示,拟选择展览的有五类:文字书籍类、书画摄影类、文艺演出及影视作品类、电子信息类、综合介绍类。 具体包括: 1、文字书籍类:格言、警句、故事、小说、散文、诗词、对联、民谣;廉政桌版、台历、书签,助廉倡议书、承诺书、服务卡、反馈卡等;专题征文、教材、手册、读本、文集、汇编(制度、资料、案例等)。 2、书画摄影类:书法、篆刻、绘画(含漫画)、摄影作品;公益广告。 3、文艺演出及影视作品类:歌曲、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剧。 4、电子信息类:网页、flash动漫、“屏保图案”、短信等。 5、综合介绍类:主题演讲、知识竞赛、事迹报告会、文艺演出、现场会、主题(专题)活动;机关办公楼、办税厅的廉政环境、文化活动场所;廉政教育基地等情况的综合介绍。 (四)报送方式 廉政文化成果上报以盟市、计划单列市地税局为单位组织。采用纸质或电子载体介绍均可。本次廉政文化成果展示不组织评比,不设奖项。展示结束后将其中的优秀成果汇编成册下发全系统,并以一定形式通报展示情况。各单位要积极参加展示交流,认真选送展示作品。指定承担和参加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的单位,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五、时间安排 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6月——7月,各地地税机关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廉政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并将集中组织的活动安排提前报告区局。区局将适时组织现场观摩作经验交流。7月份,组织召开“全区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研讨交流座谈会”。 (二)8月后,区局将适时举办“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成果集中展示活动”。“集中展示活动”将汇集各地的廉政文化成果,采取以盟市级地税局为单位设置展台或以艺术形式分类分区进行展览。集中展示作品的报送时间、数量、方法和展览制作的技术标准、布展方案、展览地点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以交流展示活动为契机,切实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程,在勤俭节约的基础上,在人力、经费等方面提供支持,努力为廉政文化建设搭建平台,确保廉政文化建设稳步、健康、有序发展。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亲自参与,明确责任。要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优势,调动各部门和广大地税人员的积极性。 (二)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水平。要增强个体教育的针对性,倾情培育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个性心理,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努力实现地税机关从个体到集体的全方位和谐。 (三)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各级地税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地税人员,确定主题,系统安排,逐步深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合理规划,有序推进。要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在抓好普及的基础上,注重提高,争创特色,推出精品。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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